建立安置房、商住楼工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

原创 海峡导报大泉州  2020-09-26 11:03 

  随着石狮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也同步高速发展,旧城改造涌现了一批批的安置房,房地产产业成为石狮的主要经济增长点,除了本地房产开发商外,外来房产开发商也纷纷进入石狮开发房地产,新建了多个片区的楼盘,部分安置房和商楼还存在安全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的整改,还涉及到整改费用由谁支付的共性问题,出于种种原因,最后一般都由业主筹资支付。

  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民建石狮市总支部施鸿滨递交提案建议,要建立安置房、商住楼工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

  以我市某商住楼为例,小区内单身公寓较多,入户走廊为南北朝向又无封闭(由业主筹资加装窗户),且交房后不到四年,二次供水自动抽水系统就经常故障,最后还是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分摊改造费用。

  再以安置房情况为例,2019年11月,石狮市民主党派智库组成调研组,就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调研了龙福小区、锦峰花苑、湖光小区、玉浦一期、凤凰城小区、泰亨新城等安置房小区项目,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问的方式,与各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及所在村(社区)负责人等进行了认真交流,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市、镇管理部门进行了印证核实,也发现了建筑质量问题渐显,多数安置房小区存在顶层漏水、墙面渗水等质量通病。

  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出现建筑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开发商均以房产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发现的问题不再负责,而业主申诉无门,只好承担不该承担的整改费用。

  对此,施鸿滨建议,要建立起安全和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并加强监管力度,以维护和保障业主权益。(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晴芸)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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