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具体流程是什么?

原创 法妞问答  2020-09-04 15:23 

拆迁安置房是国家征收土地的一种补偿,其可以继续买卖,那么拆迁安置房交易的流程是需要安置房所有权人应当了解的。下面就由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常亮律师为大家一一介绍无产权证的房子的情形、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面临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具体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无产权证的房子的情形

1、开发商没有办理房子产权登记就交房了;

2、该房子属于违章建筑的,买卖合同无效;

3、该房子是本身没有产权的回迁房等小产权房。

二、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面临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时,卖房人尚未拿到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买房人为以较低的价格获得该房产而甘愿冒风险。双方同意,待合同签订且支付购房款之后,一旦卖房人拿到房产证,将无条件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在支付购房款之后至卖房人拿到房产证的这段期间,由于房价的上涨,卖房人可能会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者卖房人以房屋买卖时不具备房屋买卖条件而申请法院解除合同。此时,由于卖房人尚未领取房产证,且该房屋属于政策性拆迁安置房,法院会予以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方向买方返还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

常亮律师支招: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具体流程

1、委托公证

双方携带证件到场→买方提前准备好房款(最好开具卖方为收款人的本票)→卖方将权利委托给受托人→拿受理单→支付房款(交付开具好的本票)→等候通知领取公证书

2、办理原产权人的产权证(一手产权)

前往税务局缴纳契税 →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3、一手产权领出后办理过户

签订网签合同 →办证大厅交易窗口备案→领取收件收据→缴纳费用 →领取交易告知单、纳税联系单 →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登记→领取受理通知书→缴税税费→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常亮,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法学博士,在北京区、中、高级法院工作12年,任商事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在知名互联网公司负责过诉讼业务。现专注于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和金融领域刑民交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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