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收紧监管“紧箍咒”,买期房不再“步步惊心”

原创 央视新闻  2020-12-13 22:23 

合同里写的是精装房,收房后却发现是“惊装房”;说好的要如期交付,到了交房时间却烂尾了……用“步步惊心”来形容那些期房购买人的心情,再合适不过。如何给这些买房人吃下定心丸?12月8日,四川成都市和广东佛山市都出台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新规。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有26个省市出台了类似政策或实施细则,这就好像政府“拍了拍”开发商们并发来一段话:收了购房者的预售款就想不兑现承诺?不好意思,政策不允许!

要么面积缩水,要么偷工减料,要么延期交付,要么烂尾跑路……说起买期房,一些购房者有着一把辛酸泪。近十年来,我国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为案由结案的民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成倍增长,从2013年至2017年平均涨幅达到每年170.88%,2019年度全国涉诉案件达到82662件。这些数字对应的是一些购买期房家庭的伤与痛。这其中,容积率、公摊面积、施工质量、物业服务、周边配套等都是后期维权的“重灾区”,而烂尾楼留下的烂摊子更是投诉高频区,个中问题尤其需要正视。

从民生维度看,一套价格动辄上百万的房子烂尾,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仅意味着安居梦破灭,还会出现“房子没法住,房贷照样交”的悲催处境,成为购房者难以承受之重。从社会风险防控的角度来看,烂尾楼是城市肌体上的疥疮,不仅楼体本身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还会因为拖垮很多家庭而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就在前不久,“广州最大烂尾楼‘拖’死业主,开发商被判败诉,却一直不履行赔偿”“河南南阳业主筹款7600万元自救烂尾楼”等新闻曝出,昆明“别样幸福城”更是因30户业主住进毛坯房的境遇受到关注。这些都在警醒我们:亡羊当补牢,商品房预售制度暴露出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那么,商品房预售制度能不能取消呢?早些时候,广西南宁曾作为试点城市取消预售制度。今年3月,海南省出台楼市新政,明确提出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广东省也表示,正在试行现房销售制度。但是,考虑到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预售制度还不太现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不被随意支取,就成了解决当下问题的一个渐进型方案。

以成都市政府12月8日印发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为例,其明确预售款监管额度与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并根据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监管额度,预售款监管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多方监督”的原则。此举的直接意义就在于给购房者的权益加了一道保险杠:在监管层面收紧“紧箍咒”后,留给开发商玩货不对板套路或挪用预售款跑路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本质上,强化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是对多方权益的平衡,它的着眼点就是“稳”——通过加强事前事中监管的方式,既约束挪用预售款跑路的现实风险,也减缓了商品房销售制度快速转换带来的瞬时冲击。其价值也会体现在多个方面:让购房者少了些“钱早早交上了,房迟迟没下文”的后顾之忧,也能倒逼开发商降低杠杆,减少系统性风险。总之,必须弥补好监管上的罅缝,才能堵住现实中的漏洞,才能让“惊装房”与“烂尾楼”逐渐消失,让购房者真正安心。(文丨佘宗明)

(编辑 张冰)

本文地址:https://www.zhsmx.cn/65145.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央视新闻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