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土地收益金收取标准调整

原创 半岛网  2020-10-13 22:09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平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该市9月22日颁布了《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的通知》(平政发【2020】17号),对该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进行了更新,基准地价调整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土地收益金收取标准同步进行调整。

自2020年10月1日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缴纳的土地收益金,收取标准调整情况如下:一级地:由原70元/平方米,调整为103.27元/平方米;二级地:由原51.6元/平方米,调整为80.3元/平方米。

另外,其他房屋上市交易时,需参照经济适用房收取标准缴纳土地收益金的,自2020年10月1日起,参照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收取标准,按新基准地价核算缴纳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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