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能帮忙购置拆迁安置房?海口3人被骗244万余元,法院判了……

原创 光明网  2021-02-19 20:22 

海口一男子冒充拆迁办人员,以帮忙购买安置房为由,诈骗244.8万元。日前,李某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美兰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冯某、郑某、陈某后,于2018年1月冒充海口市美兰区拆迁办工作人员,以帮忙购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绿地城拆迁安置房为由,采取虚假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骗取三人共计人民币244.8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其中,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得知冯某想购买海口市灵山绿地城拆迁安置房,为博取冯某信任,冒充海口市美兰区拆迁办工作人员,以帮忙购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绿地城拆迁安置房为由,采取虚假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骗取冯某共计人民币102.6万元。

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得知郑某想购买海口市灵山绿地城拆迁安置房,为博取郑某信任,冒充海口市美兰区拆迁办工作人员,以帮忙购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绿地城拆迁安置房为由,采取虚假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骗取郑某共计人民币102.6万元。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冯某、郑某、陈某共计24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来源: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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