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性工作
1.印发《11月发安居工程项目推进情况》。
2.参加局组织的政策性租赁住房研究会,讨论建行方案。
3.填写资金处《市级预算绩效自监控情况表》,对占地5000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未到达进度要求作出解释说明。
4.接局转发市建委“四新”行动评分表,对各区1—11月保障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打分,结果报市局。
二、保障房建设
1.办理西岗果牧场保障房规费减免。
2.收集上报各区2021省计划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盖章件。
3.前新塘项目现场巡查。
4.为2020年省棚改项目核查工作收集分类资料,陪同省住建厅保障处核查市级及江北、江宁棚改安置房项目。
5.收集补录省系统项目数据以及资料,
6.报送省重点民生项目;统计2021年市计划开工项目占地面积。
三、人才房筹集
1.指导NO.2020G41、NO.2020G16项目填报系统及准备移交协议和确认函等材料;指导NO.2020G31、NO.2020G16项目填报系统。
2.办理NO.2020G31项目确认函备案;NO.2020G16项目移交协议、确认函备案。
3.整理已经竣工及在建即将建成人才房项目。
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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