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亲属名义购买困难群众安置房,浙江云和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原创 界面快讯  2020-12-20 17:06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云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县原农办(扶贫办)副主任彭季伟假借亲属名义购买困难群众下山脱贫安置房问题。2012年至2013年,彭季伟在担任县农办(扶贫办)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困难群众下山转移工作的职务便利,以隐瞒真相的方式,假借亲属名义,以与市场价相比低了18.0149万元的价格,购买政府给予困难群众下山脱贫的安置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鉴于其犯罪行为已过刑事追诉期限,故依纪依法追究其党纪、政务责任。2020年5月,彭季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职级降为三级主任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县原移民安置库区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善林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问题。2012年至2015年,陈善林在担任县移开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在亲属占股的民办非公企业申报项目补助过程中,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申报、验收等材料,在研究项目补助时没有进行回避,帮助该企业先后三次获得县移开办项目资金补助,其妻子、女婿、妹夫等股东从中获利2.3万元。2020年9月,陈善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石塘镇原副镇长张定谷在分管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石塘镇原副镇长张定谷在分管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非困难户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政策,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20年11月,张定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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