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如何认定

原创 小欣说法  2021-05-08 20:23 

政府如果要建筑一些新设施的话,可能需要用到的土地会比较多,这个时候会征收一些人的房屋或者土地用来建筑,同时也会给大家一笔补偿款,但是如果补偿不到位,我们可能需要运用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如何认定?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建造审批手续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被拆迁的房屋的用途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确认。

史西宁主任坚持为各位被拆迁人维权,京康律师将全力以赴为每一位委托的当事人制定好最佳方案、做好法律维权工作,通过法律手段为被拆迁户争取最大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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