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坑了!拆迁补偿到底是选房还是选钱?

原创 法律先生555  2021-04-24 12:23 

北京史西宁律师

拆迁安置补偿是征收拆迁维权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选对了,就离“发家致富”又进了一步,选错了就要吃闷亏。现在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大拆大建的时代了,随着全国各地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拆迁成本也变得越来越高,拆迁机会变得越来越珍贵,所以补偿安置的选择非常重要!到底该“选钱”还是“选房”?如何选不吃亏?现在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大家带来分类解答,供大家参考!

选择安置房屋

虽然近期中国房地产市场销售增速和投资增速均有放缓,国家对于房地产的管控增强,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房价上升仍是趋势。即使是三四线的城市或者城镇,现在房价一般都在几千元以上。因此,选择房屋置换的方式,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项稳定的投资。而且,很多地方的拆迁都是大片区域拆迁,俗语讲:远亲不如近邻,很多人之所以不想被拆迁,是因为故土难离,而在选择房屋置换以后,大多数以前的老邻居还能居住在一个区域内,闲暇之余,仍然可以坐在一起聊家常,使得回不去的乡愁渐渐消减。

但是,由于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规模拆迁中,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被拆迁户签了协议,拆了几年以后安置房仍没有踪影,严重降低了被拆迁人的居住生活水平。即便交了房,很多地方不给办理权属证件,或者明确告知是小产权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使得被拆迁户只有居住权,没有处置权,交易受到限制。

选择货币补偿

征收拆迁简单、省心的操作就是货币补偿了,选择自由,不受他人约束:拿到拆迁款以后,被拆迁户可以自由支配该补偿,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商品房,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受他人的约束。

不过,美好和现实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一定要注意,偶尔会有征收拆迁方选择无赖的方式,比如签了补偿协议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或者不按照约定一次性发放,以每月或者每季度的形式发放,这倒不用担心,只要我们有补偿协议,我们就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要求征收拆迁方足额、及时的进行支付补偿款,在其不履行的时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并且申请强制执行。

史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在签安置拆迁补偿协议之前,被拆迁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考虑如何选择安置能够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若是选择房屋安置,协议要写的越具体越好,约定违约责任,降低风险的发生;选择货币安置,就要提高警惕,觉得评估结果或者补偿数额不合理,就不要轻易签署协议。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为自己通过法律维权做铺垫。[/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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