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水沟镇首次为东海佳园120户保障房住户办理房产证登记

原创 荣耀千阳  2021-04-23 20:10 

4月20日,水沟镇政府按照千阳解决宝鸡浙商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整体工作按排,对东海佳园3,4,5号楼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户登记工作全面展开,109户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户和11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已进行所有权转移到户登记。

2014年水沟镇人民政府申报的东海佳园3,4,5号楼保障性房屋项目,由宝鸡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房屋主体为是水沟镇人民政府,配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确定产权比例后,可申办房屋权属登记。多年来由于宝鸡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房屋未完成初始登记,长期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户登记,导致120户业主困惑,造成住户不断上访,为了保障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千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东海佳园办理房屋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进行房屋信息摸底登记,水沟镇政府同时开展对109户保障房住户和11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的房屋信息摸底。经过摸底,宝鸡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房屋销售中,没有给业主宣传国家有关保障性房屋的有关政策,违规存在签订购房合同不规范,水沟镇党委,政府抽调6名骨干与宝鸡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房屋办证所需资料的搜集,会同县不动产中心进行初始登记,目前已经完成了东海佳园3,4,5号楼初始登记。

4月20日,水沟镇党委书记张利强,镇长田平利召集抽调的工作人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按排专人对11户易地扶贫按置户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户登记,当日进驻东海佳园售楼部对109户保障房住户进行政策宣传,纠正《千阳县水沟镇现房购房协议》,《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千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合同》,确保109户保障房住户如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户登记。

目前,水沟镇政府已经对40户住户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的初次资料,要求已办理初次资料的住户积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预计本次登记4天,26日结束。

维修基金缴纳凭《千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合同》中签订的金额在千阳县住房保障中心缴纳,后期通知凭原始购房票据更换国家正式购房票据,凭正式购房票据在千阳县国家税务局大厅缴纳房屋购房契税,手续健全后可在不动产中心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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