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拆迁方不给被拆迁人安置补偿协议原件怎么办?

原创 征地拆迁法律知识  2021-04-06 20:09 

当被拆迁人签完安置补偿协议,搁下笔,拆迁方却发话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盖章才能生效,章在单位不能随便带出来,所以协议我们要全部拿走,盖完章再给你送回来。”这时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首先,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是拆迁维权的命脉,如果没有了这些文件就可能导致没有复议、诉讼等维权资格,维权被驳回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未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之前,切忌将这些原件上交,而是要严加看管自己的原件材料。当然如果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其提供复印件。
其次,要进行法律维权,需要提供权利、义务载体的书面补偿协议,如果手中没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领导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
最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让你们的家人全程录像,以作纪念,关键时候,这个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证据。

北京拆迁律师:拆迁方不给被拆迁人安置补偿协议原件怎么办? 房产资讯 第1张史律师提醒

权利是需要争取才能获得的。特别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要理性,通过正当的途径和程序进行。同时因为拆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因而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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