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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的帮助,为我解决了困难。”3月12日,吕先生在清溪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东莞政府网(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完成了农房建设批准书。这是清溪镇首宗农房建设批准书。这标志着清溪镇农房建设申请审批和监管信息化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近年来,清溪镇委镇政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以农民住房管理工作为抓手,严格依规认定“一户一宅”,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的合理需求,强化对无房、危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的兜底保障,努力确保户有所居,补齐农民住房这块短板,让人民群众从“忧居”到“有居”到“优居”。
去年11月4日,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清溪镇高度重视,同步恢复农民安居房建设审批工作。清溪镇为抓实抓细农民住房管理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建立了清溪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为方便群众就安居房如何申请疑问,清溪住建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简易版的报建审批流程,更加通俗易懂。
吕先生属于清溪镇居住困难户,之前多次申请,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法办理。在了解到他的实际困难后,清溪住建局和清溪规划管理的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全程指导帮助。3月12日,吕先生顺利地在清溪镇综合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拿到农民建设批准书。
此外,为妥善解决清溪镇历史遗留农民安居房审批问题,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清溪镇住建局通过整体梳理后,提出了分类处置建议,已由清溪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通过,目前还在进一步完善有关细节。
文字:张喜林
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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