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现行的住房保障房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式两限房。
一、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000元,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营运机动车辆不超过一辆,且价格不超过3万元,工商注册资金不高于2万。
二、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万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5平方,机动车不超过1辆,且价格不高于6万元,工商注册不高于20万元。
三、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5平方,机动车辆不超过2辆,且总价格不高于12万元,工商注册资本不超过100万元。
四、共有产权式两限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40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机动车辆不超过2辆,且总价格不高于12万元,工商注册资金不高于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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