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是政府为被拆迁的居民重新安置的房屋。随着城市的发展,更多的老房子将被拆除,还有一些衍生的问题,比如被拆除的房子是否有房产证。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拆迁房的种类。
房屋拆迁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重大公共工程拆迁居民而配套的商品房或配购的廉价商品房。根据规定,被安置的人取得配套的商品房时,住房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产权5年内不得在市场上交易。
还有一类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重新安置或代购廉租商品房。这种商品房和一般商品房没有什么太大差别,属于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没有区别,转让期没有限制,还可以自由交易。
如果房屋在拆迁前是业主自有房,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也是房屋所有人自己的,取得房产证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缴纳土地转让费。
对于没有产权证明的房屋销售,按《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视为非法,但土地房地产局不参与。所以有些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一切都要视情况而定。
说到这里还要提醒大家的是,安置房交易需要有以下文件:
1、安置权证书(原件);
2、被拆迁房屋权证书(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书和安置证书(原件) ;
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
6、被拆迁人为单位的,必须提交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
7、拆迁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8、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9、拆迁单位收货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0、要增加安置面积,需提交或者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1、份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责任编辑: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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