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标准,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式

原创 房屋拆迁最新规定  2020-12-19 20:10 

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标准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日政发〔2015〕8号)有关规定,拆除一处合法规划5间房屋补偿总面积不超过180平安置房。

其他类型的住宅、除住房以外的其他合法房屋、村集体财产、地下设施等方面的补偿政策,考虑到历史因素,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指导意见,并参照各地区执行。

在整个区域内,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标准基本相同,各条街道原则上实行相同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适当位置差异,同一改造片区的村(社区)采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村(社区)改造时,根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总人口,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了户籍安置的标准条件,妥善解决了与户安置有关的问题。城中村改造片区内除住宅以外的其他合法房屋,原则上一并纳入改造。

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式

城中村改造是以产权调换与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城中村居民可以自由选择,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根据安置的建筑面积计算货币化安置的补偿金额,按同一地点和相同性质的房屋价格计算,或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和确定。

货币化安置包括利用存量商品房进行安置和人民币支付两种方式。

利用存量商品房安置,是指城中村居民通过政府建立的交易服务平台独立购买存量商品房,或者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存量商品房,或者购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代建回购、政府采购等方式筹集的有针对性的安置房。

人民币支付方式是指向被拆迁人收取城中村改造补偿金,由被拆迁人自由支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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