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在婚后拆迁的,离婚时动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原创 武汉婚姻家事律师  2020-10-14 20:22 

有过拆迁经历的都知道,房屋拆迁补偿异常复杂,动迁补偿款的构成眼花缭乱。其中既有房屋的补偿,还有各种现金补偿,如搬家补偿费、临时安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搬迁奖励费等,有的按面积补,有的则按人头补。

一、对于房屋本身的补偿。

1、只要现金补偿不要拆迁安置房。由于原房屋为婚前个人所有,所以该动迁补偿款也仍为个人所有,而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要安置房不要现金。

首先,安置房的本质是对原被拆迁婚前个人房产的补偿。

但也会出现补偿的房产超出原拆迁房屋面积的问题,对这部分超出的房屋面积该怎么认定?

(1)如果超出的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无需单独购买,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

(2)如果超出的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原房主使用个人资产购买的,则该房屋仍为个人房产。但如果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该部分面积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与婚前购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是不同的。

二、其他各类一次性现金补偿费用。

婚前房屋拆迁还有其他各类现金补偿款,比如有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各类奖励性和一次性补偿费等。

对于以人头计算的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是对房屋内共同生活人的补偿,即使配偶一方不是产权人,仍有权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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