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们要注意了!农村违建房正在被“清查”,这4类房屋保不住了

原创 老杨说三农  2020-09-06 09:22 

2020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咱农民朋友的日子越过越好,居住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不过,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的规范化管理,越来越多的违规房得到“清查”,农村这4类房屋恐怕要“遭殃”。

第二类:一户多宅的房屋

自从“一户一宅”政策在农村严格贯彻实施后,农村拥有“一户多宅”的农民就开始想方设法将宅基地“合法化”。比如通过流转或是子女分户继承的方式等等。还有一部分农民希望通过交钱解决,有的干脆直接上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分配给那些没有宅基地的农民。

第一类:荒废两年以上的宅基地

农村人都知道,宅基地是用来建造房屋的,但是宅基地如果常年撂荒闲置,那就属于浪费行为。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常年撂荒或是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老杨要提醒那些宅基地常年撂荒,或是户口外迁的农民,请你们尽快处理好宅基地问题,否则一旦被查,你家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第三类:私自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屋

如今,农村已经没有多余的耕地和宅基地,很多农民甚至到现在还没有分到一块土地。部分农民为了个人私利,在未经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变了土地性质,比如在耕地上建民用住宅,或是建造工厂厂房等等,此类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这样的房屋一旦被查,只能被无情的拆除。

第四类:宅基地卖给外来人口的

在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拥有农村户口,常年在农村居住两个条件,否则一律免谈。根据宅基地相关法规,只有当地的村集体成员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村民私自将宅基地卖给外来人员是违规行为,村集体有权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权。

土地是咱农民的根,是咱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关键,农民享有宅基地所赋予的权益,不过也同样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千万不要出现上述4种违规建房行为,不然到时候有你流泪后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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