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安置房,过户成难题

原创 芜湖经开区法院  2020-09-04 15:24 

仅日,当事人赵某来法院立案,称其在2015年买了一间安置房,当时由于政策原因并没有过户,现在可以过户了但卖家却不愿意帮忙办理手续,要求支付一定“手续费”,于是赵某气愤之下来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解决难题。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联系原、被告希望能做工作帮助双方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无法达成调解意见。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按期开庭,开庭期间被告有调解意向,双方也在庭后进行了沟通,但由于原、被告二人沟通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原告最后生气地坚决要求判决,于是这次调解也没能取得成果。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帮助原告完成所有房屋过户手续。此案结案后几日内,原、被告却一起来了法院见承办法官,询问下才得知,原来判决后,原、被告终于放下心结,心平气和地沟通,原告体谅被告请假花费时间帮助原告过户,愿意给予被告一些补偿,双方从法庭上的针锋相对到现在握手言和,令人欣慰。

生活中,很多矛盾都是由于双方沟通产生了问题,来法院维护自己的权利值得肯定,不过有时候我们也要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少一些赌气,多一些互相理解,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丽。

芜湖经开区法院 汪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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